新特教法下學前融合教育的資源配置困境與可行性策略
小晴老師班上有一位持有發展遲緩證明的幼兒,需要協助送鑑定安置取得特生身分。送件前需先進行長達2個月觀察紀錄,擬定策略進行介入,觀察成效,並與家長溝通簽下同意書。然而,小晴老師同時還要兼顧全班二十多位幼兒的學習與安全,常在一邊帶領全班幼兒活動時,又得同時進行觀察、實施介入策略、進行介入後紀錄和留意該名幼兒是否需要即時支持。光送件就程序繁瑣,其餘再行申請的特教資源,例如特教助理員、巡迴輔導與專業團隊……等都讓小晴老師更加分身乏術。提出申請後,還需視教育局處審核是否通過,經常忙到頭昏眼花、焦頭爛額,孩子還不一定申請到資源。申請到資源後,要忙的事更多,人力資源經常無法到位,只有更忙更無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