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車對於工會組織的影響

2025-11-18

         工會的成立,是基於一個核心理念:勞工唯有團結,才能與資方處於平等的地位,進而爭取更合理的勞動條件。然而,一個工會組織能否發揮其應有功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內部成員的穩定性與組織的集體力量。在探討工會的挑戰時,「搭便車」現象是一個無法迴避的關鍵議題,它直接關係到工會的公平性、實力以及長期的存續。

什麼是「搭便車」行為?

        在勞動關係的脈絡中,「搭便車」指的是一種特定行為:部分勞工並未加入工會,也未繳納任何會費,但他們實際上卻能享受到工會透過集體努力所爭取到的所有成果。這些成果可能包含全體性的薪資調升、更高的獎金、更為合理的工時安排,或是勞動環境的改善等。搭便車者不需付出會員應盡的義務(如繳納會費、參與組織活動),卻能與會員共享權益,這種現象會對工會組織帶有非常負面的影響。

一、對組織公平性的直接侵蝕

        工會的運作並非憑空而來,它需要穩定的資源投入。這些資源絕大部分來自於會員定期繳納的會費,用以支持組織的日常營運、聘請專業法律顧問、進行勞動議題的研究,以及在必要時發動集體行動。工會會員除了金錢上的付出,更可能需要投入個人時間參與會議與動員。

        當非會員可以不付出任何代價,便享有與會員完全相同的勞動條件改善時,這便直接破壞了組織內部的公平原則。對於那些按時繳費、積極參與的會員而言,這種「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狀況會產生強烈的不公平感,長期下來將嚴重打擊會員對於組織的認同感與向心力。

二、對集體協商力量的根本削弱

        工會與資方進行談判時,其最重要的籌碼就是「代表性」與「集體力量」,而這兩者最直接的指標就是「入會率」。資方在評估是否要對工會的要求做出讓步時,首要考量的就是這個工會究竟代表了多少比例的員工。

        當一個工會的入會率極高,資方便會意識到這個組織的訴求代表了絕大多數員工的意志。反之,如果組織存在大量的搭便車者,導致入會率偏低,資方就會認定該工會不具備足夠的代表性,其談判地位將變得極為弱勢,難以爭取到有利於全體員工的條件。因此,每一個搭便車者的存在,都在實質上削弱了工會為「所有人」爭取權益的力量。

三、教師組織在台灣面臨的特殊困境

        對於台灣的教師工會而言,「搭便車」的負面影響,被現行的法律與政策環境進一步放大。首先,教師的團結權受到限制,《工會法》明文禁止教師進行罷工。這意味著教師工會從一開始就缺少了勞工集體行動中最具嚇阻力的工具,使得「高入會率」所象徵的集體意志,成為與主管機關或校方協商時幾乎是唯一、也最關鍵的籌碼。

        更為嚴峻的是,許多由教師工會努力爭取來的政策成果,例如待遇提升、休假權益、工作條件的改善等,最終都必須透過政府修訂法規來落實。而主管機關往往會以「公共政策應一體適用」為理由,將這些成果適用於全國所有教師,無論其是否為工會會員。

        表面上,政府機關主張「福利與制度不應有差別對待」,聽起來公平合理,但這在客觀上卻製造了一種「就算不加入工會也沒關係」的錯覺。這種制度性的搭便車環境,正是一種用來分化、弱化教師集體力量的有效手段。它讓非會員心安理得地享受成果,同時也讓工會會員的付出顯得不那麼必要,從根本上打擊了教師工會的組織基礎與團結。


我為什麼需要定期繳交會費?

        在了解上述困境後,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更加清晰。工會會費並不是一筆捐款,而是維持一個專業勞動權益服務團隊運作的必要經費。尤其在教師組織這樣充滿挑戰的環境中,會費更顯重要:

  • 專業人事費用
        支付會務人員、相關工作薪資,確保有人能全職、專業地研究教育政策、與行政機關角力、為會員提供諮詢。
  • 法律與顧問費用
         當會員權益受損或工會需要進行協商時,需要聘請律師或顧問提供意見,這些都需要穩定的經費支持。
  • 組織營運與行動成本
            包含辦公室租金、文宣印製、網站維護,以及發起會員活動、教育訓練等,都是維持組織運作與發揮影響力的基本開銷。

        在政府與制度聯手製造「搭便車」的環境下,每一筆會費,都是對抗這種分化策略的實際行動。它不僅是支持一個服務團隊,更是用以鞏固集體力量,向校方與主管機關證明:「我們是一個有高度共識、不容忽視的集體。」



        總結而言,搭便車行為對工會組織的傷害是全面性的,它製造不公、削弱力量,並可能導致組織的長期衰退。在台灣教師組織的特殊脈絡下,這個問題更成為一個結構性的打壓工具。因此,身為教師,選擇加入工會並定期繳納會費,不僅是為了個人的權益保障,更是對抗外部壓力、維護整個群體尊嚴與力量的集體行動。唯有克服搭便車的心態,鞏固內部團結,教師工會才能擁有足夠的力量,去爭取更公平、更有尊嚴的勞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