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團結捍衛勞權,是改變學校的開始
洪維彬(全教總集體協商中心執行長)

教師的權益與教育品質息息相關,目前私校教師普遍面臨不穩定的工作環境,單打獨鬥難以改變現狀,但當教師團結一致,便能形成更強大的集體力量,與校方進行有效對話與協商,也唯有透過團結合作爭取,才能確保教師們自身的基本勞動權益,讓教師能更專注於教學工作,提升教育品質。
112年8月新竹縣義民中學爆發學校惡意不續聘數十位教師,肇因於學校單方修改聘約內容,引起了數十位教師於聘約上註記內容,學校針對其中數位教師不續聘。後經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積極協處,教育行政機關關心指導及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凝聚集體力量聲援,在全教總發起一連串新聞記者會、集會訴求、多方協調會的協調下,學校最終回聘教師並重啟聘約協商會議。
依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略)……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在此基礎下,義民中學教師們委託「全教總」及所轄「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下稱竹學產)與學校進行聘約協商,勞資雙方自112年10月起共計4次協商會議,針對校方提供的教師聘約(草案)逐條討論,協商過程中工會與學校教師們保持密切聯繫,爭取教師最大利益,最後雙方對聘約內容中「學術研究加給」與「年終獎金」之給予數額未能合意外,其餘內容皆達成共識,之後也順利成為義民中學113學年度的教師聘約。在此過程中義民中學教師們更積極組織成立學校教師會,透過教師組織法定角色積極參與學校相關會議,進一步確保教師權益。目前,對於聘約協商中未合意的「學術研究加給」與「年終獎金」給予數額之草案內容,義民中學教師更進一步委託「竹學產」向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仲裁之申請,目前已進入雙方勞資爭議調解的程序中。
私校老師的勞權問題往往是教育體系中的隱性不公,反映了教育體制的結構性問題,從義民中學教師們團結積極委託教師工會爭取權利,又積極籌組學校教師會進一步凝聚教師集體意識的過程,我們很清楚私校教師積極團結捍衛勞權,不僅是為了自身利益,更是為了維護教育品質與社會公平,也唯有透過教師們的集體行動,才能創造更合理的工作環境,促使政府與社會正視私校教育資源的分配問題,並為教育體制的進步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