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權】行政調查中,當事人可否委任代理人陪同出席?
教師在面對學校針對其行為的調查時,往往可能會不知所措或害怕自己的陳述不完整,此時部分教師會考慮請熟悉法規的律師或相關人員陪同出席,這樣的主張是否於法有據呢?
教師在面對學校針對其行為的調查時,往往可能會不知所措或害怕自己的陳述不完整,此時部分教師會考慮請熟悉法規的律師或相關人員陪同出席,這樣的主張是否於法有據呢?
不定期勞動契約,常見約定「勞工應於一定期間內提供勞務」、「至少受僱XX年」,稱為「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不是定期契約,前者出現於不定期契約,只是勞工承諾服務一定期間,不拘束雇主,後者則雙方有期限利益與拘束,截然不同。
近年來,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統測)報名人數持續下滑。根據統計,自108學年度以來,統測報考人數年年遞減,與學測報名人數相對穩定的趨勢形成鮮明對比。此一現象顯示,技職招生困境並非單純源自少子化,而是長期制度設計與多重結構問題交織所致。全教總呼籲政府正視技職教育當前困境,應先從升學制度改革著手,重建社會對技職教育的信任與期待。
教育部繼2023年修法保障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後,今年(2025)3月公布「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具合格教師資格的代理教師,可比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至此,代理教師權益的兩大塊拼圖─「聘期」和「敘薪」終於補足。
《教師法》在2019年6月大幅修正,進而制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創設「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下稱《校事會議》),希望能加快處理不適任教師。過去六年,全教總不斷提出建言,提醒教育部不要食緊挵破碗。尤其,去(2024)年《解聘辦法》欲上路之際,全教總即提醒該法案「防師如防賊」,完全忽略教育過程中親師溝通合作、教養對話的重要性,對教師行為的行政調查將綁得更緊,學校處理程序只會更加繁瑣,絕對會讓學校疲於奔命,甚至是「仇師毀校」。
在勞工、公務員的人身保護領域,傳統焦點多集中於物理性與化學性危險源,如撞傷、嗆傷等。然而,隨著80年代服務業蓬勃發展,「人格侵害」問題逐漸浮現,例如來自他人的身體或言語暴力等精神層面的侵害行為數量激增。近期備受關注的「霸凌」現象,即屬此類精神侵害的範疇,但須注意其並非涵蓋所有精神不法侵害,而是作為上位概念下的次類型之一,與性騷擾等其他形式並列。
教師的權益與教育品質息息相關,目前私校教師普遍面臨不穩定的工作環境,單打獨鬥難以改變現狀,但當教師團結一致,便能形成更強大的集體力量,與校方進行有效對話與協商,也唯有透過團結合作爭取,才能確保教師們自身的基本勞動權益,讓教師能更專注於教學工作,提升教育品質。
近期,教育部公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欲將私立專科以上兼任教師鐘點費由「學校視財務狀況定之」改成「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有鑑於不少私立學校鐘點費超過30年都未加以調整,此次修正可望實質提高兼任教師待遇,但全教總同時也呼籲教育部切莫為德不卒,兼任教師鐘點費的差距僅為冰山一角,私校教師的各項勞動條件長期受到不公平對待,更應全面檢視並透過修法、加強私校監管等手段予以改善。
五一國際勞動節是象徵世界各國勞動者團結、彰顯勞動神聖價值的節日,長期以來,各界要求五一勞動節應為國定假日,徹底終結一國多制的五一放假亂象,但行政部門對此卻置若罔聞,遲遲無意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行政院陳建仁前院長「應可考慮是否讓勞動節全國一致性放假」的宣示,迄今仍持續跳票中。
檢視台灣新生兒數自2016年起已連9年下降,113年又創新低,未來學齡人口數下滑是必然趨勢。少子化時代每位孩子成長都備受期待,應接受更全面的照顧,然,依目前教育部所訂「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下稱編制準則)規定國小每班人數29人、國中每班人數30人為原則;公立高中每班35人、私立高中每班45人、公、私立學校進修部每班40人為原則,我們以為班級學生人數是偏高,不利更精緻的學生教學與輔導,政府應把握少子化契機,全面降低各級學校班級學生人數,落實精緻化教學,提供學子更佳的學習照顧。
依據113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資料顯示,國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類學生共有13萬8,404人,安置於高級中等以下一般學校的有13萬4,054人(約96.86%),而其中安置在分散式資源班(以下簡稱資源班)的有7萬5,969人(約56.67%)。也就是說國內目前身心障礙學生約有96%以上都安置在一般學校,而其中又有超過半數以上都是在資源班當中接受特教服務,因此資源班學習環境的適切與否,顯著關係到國內半數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的就學權益。
國民義務教育向下延伸的話題(以下簡稱國教向下延伸),自107年以來就有諸多討論,113年在立法院也有許多立委提出這樣的建議,但除了獲得教育部再行評估的回應之後就再也沒有消息,不禁令許多關心教育的社會人士深感失望。